• 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新三板挂牌,起诉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获支持

    摘要: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权益或他人合法利益,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不仅可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等,也可以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转让方退回股权转让款等。 【案情介绍】 原告潘某与被告毛某于2015年6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毛某以500万元向原告潘某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公司”)1%股权;若被告毛某未在原告潘某完成股权交割后12个月内完成铝业公司新三板挂牌申请…

    经典案例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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