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司应如何确定给予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问题

任何公司的生存都离不开销售行为,没有销售就无法产生盈利,公司就无法发展,甚至无法存活。但是,对公司来说,做成生意仅是第一步,生意做成后,还需要成功地收回交易所得,即货款或服务费等,否则,公司不仅无法从销售行为中获利,反而会因销售行为而产生亏损。

近期,多家顾问客户面临无法回收交易货款的问题,小的十几万,多的高达几百万。而在争议发生后,对交易对象调查过程中发现,授信额度高达几百万的交易对象并非知名企业,仅是个人掌控、经营的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很低,无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也为负数。在作为卖方的顾问客户提起诉讼,要求交易对象偿还货款后,拖欠货款的交易对象根本无可供保全或执行的财产,甚至有的交易对象直接消失不见,公司和负责人都找不到。法院开庭传票都需公告送达。

律师认为,公司为了达成交易,允许买方先收货后付款并无不妥。但是,作为卖方的公司应控制、限定一个买方可取得的最大未付款额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授信额度。本文将简要分析作为卖方的公司在确定可给予交易对象即买方的授信额度时应考虑哪些条件以及交易对象即买方应付货款总额达到授信额度时作为卖方的公司应采取哪些措施防范法律风险。

首先,律师认为,企业在确定可给予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时,应至少考虑下列几项因素:

  • 交易对象的注册资本

虽然现在的注册资本已经不要求注册到位,但是,如果企业注册资本未到位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补足注册资本应偿还公司债务。因此,注册资本金额的大小,仍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 交易对象有无固定资产

如果企业无任何固定资产(包括房地产、车辆等),也无任何大型机器设备,一旦发生争议,提起仲裁或诉讼后,债权人一般无法保全或执行到任何财产。即便打赢官司,公司也拿不回货款。因此,交易对象是否有固定资产也应作为确定授信额度时考虑的因素之一。当然,即便在确定无法回收货款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应提起诉讼,否则,该笔应收货款无法税前列支,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交易对象的信用度

在与一家企业发生交易前和交易过程中,应关注该企业的信用额度。最为简单的方法,是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系统内,对企业状态、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具有记载。

  • 交易规模及回款率

本项因素,主要是针对已经具有较固定交易关系的对象。实务中,公司与新客户发生货款回收纠纷的次数一般反而少于与老客户发生货款回收纠纷的次数。因为,公司在交易中,会在不知不觉中提高长期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提高授信额度过程中一般仅考虑到了交易时间,却未考虑到注册资本、有无固定资产、信用度、交易规模、回款率等实质性问题。

本项因素中的交易规模,是指稳定的且及时回款的交易规模。如果是突增的交易或者有拖欠货款的交易不应作为交易数据。因此,企业考虑交易对象的交易规模的,应比较多个交易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每年度交易量,各年度同期(同一个月或同一个季度等)交易量。若有可能,公司还应考虑该交易对象与第三方的交易规模。

本项因素中的回款率是指,该企业是否有过拖欠货款的行为,拖欠货款的次数、拖欠货款的金额等。

实务中很多企业通过账期来控制货款回收风险。其实,账期长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是货款回收的时间长短,而非货款回收的可能性大小。律师提醒,买卖交易中,作为卖方的企业不仅应关注交易账期问题,还应重点关注交易额度问题。

关于交易对象即买方应付货款总额达到授信额度时作为卖方的公司应采取哪些措施防范法律风险问题,应首先明确应付货款总额的范畴。交易对象应付货款总额达到授信额度不仅包括已经产生的应付货款还包括将要产生交易对应的货款总额。

举例说明,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并给予B公司100万的授信额度。2014年1月13日,B公司向A公司发送购买订单,要求购买金额高达20万元的产品,货到60天后付款。此时,A公司财务发现,B公司对A公司的应付货款金额已达人民币90万元。那么,B公司是否已达到授信额度,A公司是否应无条件接受B公司的购买订单呢。律师认为,如果A公司接受了B公司的购买订单,会导致B公司的授信额度达到人民币110万,显然超过了100万,此时,A公司就应该考虑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法律风险。那么,作为卖方的公司在交易对象即买方应付货款总额达到授信额度时作为卖方的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防范法律风险呢?律师认为,卖方可以根据时间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防范风险,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措施:

  • 改变交易模式

卖方可改变交易模式,将交易模式由先发货后付款改变为先付款后发货,以控制货款回收风险。

  • 停止接受新订单

卖方可暂停接受买方的新订单,待买方符合授信额度要求后,再接受新订单,向买方发货。

  • 暂停发货

卖方可接受新订单,但交货条件以买方需先偿还部分货款,使其应付货款总额在授信额度内后,再向买方发货。

  • 要求买方提前付款

卖方可要求买方提前支付尚未届账期的货款,以使其应付货款总额(包括新订单货款总额)在其授信额度内。

  • 要求买方提供担保

     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抵押、动产抵押、个人连带保证等),以暂时性适当扩大授信额度。

需要提醒公司注意的是,授信额度确定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降低或提高,并非固定不变。比如,在某一交易对象有拖欠货款行为发生时,如果该交易对象拖欠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或者其拖欠货款行为达一定次数,公司应考虑降低该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同时,提醒公司注意,公司除应关注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外,还应考虑诸多影响货款回收安全的其他因素,如交易对象是否被行政处罚、交易对象是否涉及仲裁或诉讼、交易对象员工变动是否过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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